山东省临朐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及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可作为报名依据。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不含高校教师资格)。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驮豢暗娜嗽币约胺晒娑ú坏闷赣玫钠渌樾蔚娜嗽辈坏糜ζ。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原临朐县教师进修学校(临朐县朐山小学东邻)。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临朐县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报名表》原件(附件2);
2.《临朐县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用U盘携带电子版);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5.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并加盖公章。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需现场提供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六)面试资格确认及缴费
面试比例按1:3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淮锊坏矫媸员壤,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试讲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九)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幼儿园聘用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六、其他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临朐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临朐县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龙泉路2698号)。
临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